


《能源管理师》培训项目是为了配合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2010 年单位GDP 能耗降低20%左右的宏观目标,深入贯彻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能源法规,提高用能单位的能源管理能力,改善用能单位能源管理状况,从而提高全社会能源管理整体水平而向全社会推出的岗位资格培训项目。
与用能单位的能源管理体系相对应,本培训项目设置三个培训等级,分别是《能源管理师》(高级)、《能源管理师》(中级)和《能源管理师》(初级)。经过本课程正规、系统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者,可获得《能源管理师》岗位资格等级证书。
新《节能法》第55条和第84条还规定:重点用能单位应..